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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鞋(防護鞋)的常規測試項目與檢驗要求
閱讀:3090 發布時間:2013-1-16A、包頭抗沖擊性能用規定重量的鋼制沖擊錘進行沖擊試驗,包頭受沖擊時包頭下的間隙高度應小于規定值,而且包頭在測試軸線方向不應出現任何穿透性裂紋。值得注意的是各國標準中沖擊錘的重量、規格、沖擊高度及試驗機的構造等的規定有所不同,實際測試時應加以區分。 (適用機型HT-1010安全鞋鋼頭沖擊試驗機)
B、抗刺穿性能試驗機上裝有一壓板,壓板上裝有試驗釘,試驗釘為一個截去的頭,釘頭的硬度應大于60HRC。將鞋底試樣放在試驗機的底盤上,位置可使試驗釘通過外底進行刺穿,試驗釘以10 mm/min ± 3 mm/min的速度刺穿鞋底,直到穿透為止,記錄所需的zui大力。每只鞋底上選4個點進行試驗(其中至少有1個點在跟部),各個點相距不低于30mm,且距內底邊緣距離大于10 mm。有防滑塊的底,應在塊之間進行刺穿。4個點中的2個點應在距植底楞所在邊緣線10-15 mm的距離內進行測試。如果濕度會對結果產生影響,測試前應將鞋底浸于加20℃±2℃的去離子水中16±1h。 (適用機型HT-1031鞋子耐壓穿刺試驗機)
C、導電鞋和防靜電鞋的電氣性能鞋樣經在干燥和濕的大氣中調節后,將干凈的鋼球填充人鞋內并放到金屬探針裝置上,使用規定的電阻測試儀器,測量前面兩個探針與第三只探針間的電阻。一般情況下,導電鞋要求電阻不應大于l00K歐姆 ;防靜電鞋要求電阻應在100K歐姆至100M歐姆之間。(適用機型HT-1025鞋子防靜電測試儀)
D、隔熱性能以成鞋作為試樣,將熱電偶裝在內底連接區域的中心 處,并將鋼球填人鞋內。調節沙浴鍋的溫度至150℃士5℃,將鞋樣放于其上,使沙子接觸到鞋的外底,使用與熱電偶相連接的溫度測試裝置,測定內底的溫度與相應的時間,給出溫度的增加曲線。計算從試樣放置到沙浴上起30min后所增加的溫度。一般隔熱鞋要求內底表面的溫度增加值小于22℃。(適用機型HT-1054安全鞋隔熱試驗機)
E、鞋跟部分的能量吸收性能試驗儀器的zui大壓縮負荷6000N,配有記錄負荷/變形特征的裝置。將帶跟的鞋樣置于一鋼板上,將試驗沖頭在鞋跟部分的中心內側靠著內底。以10mm/min士3 mm/min的速度施加負荷。繪制負荷/壓縮曲線,并計算吸收能量E,以焦耳表示。
F、對防滑外底的要求該標準 規定測試鞋底的防滑系數,但對防滑塊的設計、規格等作了規定,如鞋底厚度、防滑塊高度、與鞋底邊緣的距離等均有要求。
注:我司是生產鞋類檢測設備的生產商,由于安全鞋的全套檢測項目較多,這里只說明幾種常見的測試法!